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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01
标  题: 关于责令运城市盐湖区钧宇商贸有限公司等44户市场主体确认住所(经营场所)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8-01
主 题 词:

关于责令运城市盐湖区钧宇商贸有限公司等44户市场主体确认住所(经营场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1 08:59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经核查,下列企业(含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详细名单附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下列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前主动联系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住所(经营场所)或到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予以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附:登记地址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南路56号福同惠大厦24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登记地址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东星向上商务楼A座13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登记地址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东星向上商务楼C座6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登记地址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东星向上写字楼1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