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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11:09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教函〔2023〕34号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区直校(园)、民办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部署,推动学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秋季开学保障工作和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18日至28日
二、督查主要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环境卫生、党建工作、法治工作、挂牌督导、师德师风、教学教研、办学条件、食堂管理、教育管理、德育管理、规范招生及收费情况、“双减”工作、校园安全等方面。
三、督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学校校(园)长对开学保障、规范办学、学校安全、新学期新思路、新举措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与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相互印证的佐证资料。
(三)实地察看。查看校容校貌、办学条件、安全设施、环境卫生、班容量等;检查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学籍管理、课程开设、作息时间、常规活动、食品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工作。
(四)座谈走访。随机对领导、教师、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和掌握学校各项工作的准备、推进和落实情况。
(五)反馈意见。各校检查结束后,由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从成绩、问题和建议等方面向被督导学校(园)进行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
开学督导是促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重要手段,各学校(园)务必高度重视,要在认真学习督导检查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自查工作。督导结束后,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限期整改,教育局相关股室将追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督导组将各校(园)汇报材料、自查报告和本组总的督导检查报告及《盐湖区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记录表》(纸质版加盖学校(园)公章),于9月28日督导结束交盐湖区督导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hdds2087628@163.com。督导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督导建议等。
(三)严格纪律,强化问责
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学校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等督导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未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校(园)相关负责人,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将依规进行严肃约谈,实行追责问责并全区通报。
督导检查工作中,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公道正派,敢讲真话,善于发现问题,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联 系 人:张代军
联系电话:13934380880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