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盐湖区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盐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盐湖区人民政府公报、“盐湖政务”微信公众号、盐湖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1.盐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yanhu.gov.cn

     2.政府公报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公报》每季度出版一期,电子版公报可在盐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公报”栏目中查阅。 

  网址:http://www.yanhu.gov.cn/zfxxgk/fdzdgknr/zfgb/index.shtml

  3.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运城市市府街30号 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9-2360102。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第四章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9-2360102

  办公地址:运城市市府街30号

  邮政编码:044000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盐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2360102)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组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区政府办公室0359-2022345

  办公地址:运城市市府街30号

  邮政编码:044000

  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日

  表格:

  盐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盐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