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抽查
|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9期)
发布日期:2024-11-07 15:16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12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8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样品112批次。
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2批次,分别为:运城市职业技能学校使用的芹菜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山西亮亮鲜生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工农东街分公司销售的姜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餐饮食品11批次,分别为:运城护理职业学院(食堂)使用的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06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职业技能学校使用的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05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职业技能学校使用的餐盘(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1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山西博源佰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碟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1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山西博源佰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06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君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1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君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2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和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07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和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03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盐湖区安贝贝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3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盐湖区安贝贝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自消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检出值为0.02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合格样品112批次,具体为:
1.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4项指标。
2.餐饮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等2项指标。
3.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4.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5.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微生物等项指标。
6.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3项指标。
7.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8.酒类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9.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2项指标。
10.肉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项指标。
11.乳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法添加、微生物等5项指标。
12.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3.蔬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14.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15.糖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16.调味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7.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4项指标。
18.食用农产品4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4mg/kg、0.2mg/kg。蔬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具出现不合格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2)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3)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