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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4期)
发布日期:2024-10-11 17:27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21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速冻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糖、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15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样品206批次。
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8批次,分别为:
1.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中毒死蜱超标,其检出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2.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韭菜中阿维菌素超标,其检出值为0.08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3.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友联便利店销售的豇豆中灭蝇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6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4.运城市盐湖区姚孟十全鲜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黄瓜中阿维菌素超标,其检出值为0.05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5.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友联便利店销售的姜中铅(以Pb计)超标,其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6.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小武副食店销售的桔子中苯醚甲环唑超标,其检出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7.运城市盐湖区北城佳奇便利店销售的姜中噻虫嗪、噻虫胺超标,噻虫嗪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8.运城市盐湖区姚孟街道卫霞水果蔬菜店销售的桔子中苯醚甲环唑超标,其检出值为0.2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合格样品206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133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等7项指标。
糕点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调味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等5项指标。
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罐头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乳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餐饮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2项指标。
饮料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指标等2项指标。
肉制品1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等4项指标。
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水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等1项指标。
豆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真菌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方便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铅(以 Pb 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
2.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普通白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3.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4.阿维菌素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属昆虫神经毒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和对人畜及环境安全等特点。阿维菌素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长,但不杀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阿维菌素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5.灭蝇胺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6.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噻虫嗪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7.噻虫胺
噻虫胺属于烟碱类杀虫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有一定的害处。但一般情况下规范使用对人体的毒副作用相对较小,如果大量接触这种杀虫剂,对人体产生的毒副作用相对较大。对于过敏体质人群,在接触噻虫胺后,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出现红肿、丘疹、瘙痒,甚至是皮肤破溃、渗出等症状,如果呋虫胺大剂量进入体内,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初期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心动过速、烦躁不安等表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