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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发布日期:2024-10-11 16:5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15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15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56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
运城市盐湖区安邑莉莉副食商店销售的鸡蛋中甲硝唑超标,其检出值为2.29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1批次,为: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旺饺一号西街自助店自行消毒的勺子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合格样品156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98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2.餐饮食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法添加等3项指标。
3.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4.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4项指标。
5.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6.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7.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8.酒类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9.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真菌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0.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1.乳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非法添加、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1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3.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14.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5.饮料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鸡蛋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在上市销售产品中检出。
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