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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9期)
发布日期:2023-09-18 10:35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37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4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377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2批次,分别为:运城市盐湖区姚孟街道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绿豆芽中铅(以 Pb 计)超标,其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西西菜店销售的姜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38 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合格样品377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245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等7项指标。
2.餐饮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等2项指标。
3.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等2项指标。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5.蛋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6.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指标等2项指标。
7.豆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8.方便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9.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0.糕点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1.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2.酒类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13.粮食加工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4.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等4项指标。
15.乳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1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17.蔬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8.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等3项指标
19.水产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4项指标。
20.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21.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22.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2项指标。
23.调味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等6项指标。
24.饮料1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铅(以 Pb 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生姜、薯类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
2.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蔬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