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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3〕8号
发布日期:2023-04-12 15:3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9月28日印发的《运城市盐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运盐政办发[2016]38号)同时废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图解】盐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