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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自然资源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推行“地证同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22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推行“地证同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2 20:47    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运盐政办发【202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盐湖区推行“地证同交”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地证同交方案.doc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文件解读:【图解】《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推行“地证同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