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 无障碍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17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2〕27 号

发布日期:2022-06-17 09:40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盐湖区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湖区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方案》(晋农组办发〔2021〕14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工作方案》(运农组办发〔2021〕22号),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摸底。各乡镇办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对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高铁、高速沿线的耕地),逐村逐户摸清底数,标识清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

  (二)建立撂荒耕地整治整改工作台账。各乡镇办要结合摸底排查数据信息,逐村逐户对撂荒耕地建档立卡,建立“耕地撂荒地整治整改利用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

  (三)有序推进撂荒耕地统筹利用。针对排查摸底建立的耕地撂荒地信息台账,周密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类别、定措施,抓好统筹利用工作。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管理调度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对撂荒耕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账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确保撂荒耕地零增加,存量全部统筹利用。

  二、推进措施

  (一)区分类别因地施策,抓好统筹利用。对于平川地区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种足种满。对于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干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坡度在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的坡耕地,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对于季节性撂荒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宣传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引导农民尽可能采取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于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的问题。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种基础设施条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按照“填充补齐”原则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农田灌溉、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撂荒耕地耕种条件,为集中连片生产创造条件。在提升耕地地力上,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耕地肥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区、乡(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参与撂荒耕地经营权流转,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办开展撂荒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要严格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应及时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要加强集体“机动地”和相关承包合同管理,盘活用好、防止撂荒,确保集体“机动地”承包费用及时、足额兑现,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纳入集体收益统一分配。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实行常态化督导。要重点压实村级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抓好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及时组织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耕种。

  (二)落实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求,精准补贴范围,以“一卡(折)通”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要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机械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撂荒责任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承包经营户,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力度,积极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逐步实现灾害险险种全覆盖,做到愿保尽保,提高抵御农业风险能力。

  (四)完善工作考核。夯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按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确保耕地不撂荒、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将防止耕地撂荒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将乡村治理与撂荒耕地利用结合起来,总结遏制耕地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推动撂荒耕地统筹利用,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附件:1.各乡镇办耕地撂荒基本情况排查表.doc

            2.盐湖区统筹利用耕地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doc

 

 

解读链接:【图解】《盐湖区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