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3月10日,区医保局召集盐湖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暨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运城市盐湖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通报了安徽省太和县及国家医保局通报的2021年第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区医疗集团负责人代表区妇幼院、运城崇济医院、山西百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十家医药机构宣读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倡议书》,3家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坚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将是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医疗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法行使基金监管职责。区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把握医药机构与医保部门和基金安全的关系,摆正位置,做好内部管理工作;要认清形势,确保医药机构自身的发展与政府要求、社会需求的大形势相向而行,为盐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要针对历次医保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医保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对照《条例》、《办法》和《医保服务协议》,深刻自我剖析,发现隐患缺点,做好查漏补缺;要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培训相关人员,完善考核制度,将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会后,区医保局邀请了区政府法律顾问、方立法律事务所车跃收律师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