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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5-007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承接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运盐政办发〔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承接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09:44    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5〕8号)文件要求,区政府承接市政府委托实施行政职权事项1项(涉及你局),现予以公布。

  你局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开展业务衔接,认真做好委托实施事项承接工作。及时编制“一张清单两张图”(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确保审批事项、人员、权限全面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此文件由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

  附件:区政府承接市政府委托实施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1项)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