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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5-04-24 17:21    来源: 区农经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日,盐湖区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区纪委、区农经中心有关领导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农经工作的副职、农经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运城市盐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总结通报了近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目前,全区共核查经济合同8464份,排查出问题合同753份,共核实村集体债权金额5757.81万元,核实债务金额5744.41万元,排查村集体固定资产、资金管理及居民组财务收支等方面问题69个,审计发现给村干部滥发福利、大额收支票据不附明细、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2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排查工作持续深入,发现问题分类处置,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会议指出,推动全区农村“三资”管理提质增效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巡察反馈及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示范区创建的核心内容,也是破解当前农村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农经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犯农村集体经济利益的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规范各类承包租赁合同、有效化解村级债权债务,切实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提档升级。

  会议强调,村党支部书记、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包村领导要深入村组一线,认真了解掌握村组“三资”管理存在问题、集体经济合同情况、集体债权债务等情况,按要求梳理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乡镇(街道)农经中心要做好业务指导和数据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区农经中心要做好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掌握全区整体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