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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抽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4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04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3-24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04期)

发布日期:2025-03-24 17:17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区10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销售的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的1批次芒果,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芒果共购进10公斤,货值5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在购进该批次芒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经营户索证索票齐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二、山西田间地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田间地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的1批次油麦菜,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田间地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油麦菜共购进11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山西田间地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油麦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

  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公司索证索票齐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山西田间地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三、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的1批次香蕉,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共计100公斤,货值62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索证索票齐全。该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公司索证索票齐全。

  四、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的1批次韭菜,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5公斤,货值2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未在摊位前标注所销售韭菜的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责令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限期改正。                                 

  五、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的1批次小白菜(普通白菜),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小白菜(普通白菜)共购进25公斤,货值4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在购进该批次小白菜(普通白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未在摊位前标注所销售小白菜(普通白菜)的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责令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限期改正。  

  六、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的1批次油麦菜,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油麦菜共购进15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12公斤,剩余产品损耗。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在购进该批次油麦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经营户索证索票齐全。                                         

  七、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的1批次普通白菜(小油菜),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普通白菜(小油菜)共购进15公斤,货值3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诚惠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个体工商户)在购进该批次普通白菜(小油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经营户索证索票齐全。                              

  八、运城市盐湖区北城鹏芬干菜店销售的大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鹏芬干菜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日的1批次大白菜,经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检验,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鹏芬干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大白菜共购进15公斤,货值45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鹏芬干菜店在购进该批次大白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经营户索证索票齐全。                                         

  九、运城市盐湖区西城文翠水果店销售的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文翠水果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日的1批次芒果,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西城文翠水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芒果共购进3.5公斤,货值35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西城文翠水果店在购进该批次芒果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未在摊位前标注所销售芒果的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1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责令运城市盐湖区西城文翠水果店限期改正。  

  十、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田野亿佳鲜果店销售的橙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田野亿佳鲜果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5日的1批次橙子,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田野亿佳鲜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橙子共购进2箱,共计30公斤,货值180元;已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田野亿佳鲜果店在购进该批次橙子时索证索票齐全。该经营户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由于流通环节原因,该经营户索证索票齐全。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