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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09:0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盐湖区水产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5年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6850立方水体。现在全区进行实施主体遴选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为省内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并正常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需具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3、项目区域不存在土地,水域使用争议。
二、报名需知
请符合以上条件且自愿申报的水产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申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申报。
报名地点:盐湖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站109房。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自凯 13835968057。
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