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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1-17 12:06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重大宣传活动,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承担涉及内设机构职责工作的协调与落实,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承担局业务统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保险、教育培训、年度考核、评选表彰、外事及县(区)际交流合作、扶贫等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规定。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名义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对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城盐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指导局派出机构和业务股室建立辖区市场主体网格管理制度和市场主体名录子库工作。协调指导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跨部门、跨机构涉企信息归集、部门间“双告知”签收认领和网上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惩戒和信息反馈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综合工作和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和“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有形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六)价格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建立和完善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建立执行国家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主体名录库和直销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指导价格收费、市场竞争、直销和传销的治理规范和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开展网络商品经营行为检查和网络交易商品抽查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八)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职权范围内的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建立广告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子库。组织、指导广告市场交易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九)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办区质量强区领导组、区品牌战略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权限内的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区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食品安全协调股
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市场综合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生产监督管理、流通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食盐专营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组织、指导食品生产流通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餐饮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餐饮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指导餐饮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
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抽检综合工作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互联网销售和化妆品流通环节的检查,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化妆品经营使用的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承担权限内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资料库、监测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和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建立药品流通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市场交易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对全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对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六)标准管理推进股
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区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办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标准和代码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七)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计量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建立全区计量器具经营、检验检测和开展认证认可机构市场主体子名录库。组织、指导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八)知识产权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秩序建设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统计分析工作。
(十九)科技和财务股
负责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科学普及、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
(二十)档案室
负责各类档案的归档、保管及扫描电子档案录入、查询、迁出和迁入工作。
(二十一)综合股
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上级布置的多头工作中无法确定牵头单位的综合性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应急性工作任务。
(二十二)市场主体发展服务股
研究制定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区市场主体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编制、发布相关报告;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指导有关协会组织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指导督促区直有关部门扶持全区个体经济发展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北 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姚孟市场监督管理所、八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邑市场监督管理所、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解州市场监督管理所、北相市场监督管理所、陶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运城市盐湖区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运城市盐湖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运用中心、运城市盐湖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中心;
运城市盐湖区消费者协会、运城市盐湖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运城市盐湖区民(私)营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