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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4-02862 主题分类: 科技、文化、教育
发文机关: 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前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前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16:29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省纪委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督查、运城市文物保护利用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纪委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推动我区考古前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先考古、后出让”是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增加的重要规定。区自然资源局、区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前置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两个结合”,推进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认识考古前置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方案》《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见》《关于推动全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建设过程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遗迹,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