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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5-0003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发文字号: 运盐政办发【2024】48号 发布日期: 2025-01-07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5-01-07 16:52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的精准性,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各乡镇办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18〕7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数据线上填报工作。在2024年补贴发放数据的基础上,对确权土地面积(截止2024年12月底)、2025年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六不补”面积、农户信息等基础数据进行更新,并予以公示,公示确认后的补贴数据作为补贴发放的最终依据,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服务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农村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为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盐湖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区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项目范围。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农户所申报信息的逐户审核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区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负责提供农户土地确权的各类正确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区补贴面积汇总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严把审核流程。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认真核实平台数据有关耕地确权面积和农户信息,确保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平台,数据审核无误后,由山西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将保护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补贴农民手中。

  (五)严选范围对象。各乡镇办要严格筛查补贴发放的范围和补贴对象(见附件1),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统一采用平台生成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打印分发各村进行签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办要提高站位,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务必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公示修正后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上报至平台,3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指导审核工作,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本文件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附件:附件1盐湖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范围及补贴对象.doc  

             附件2盐湖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doc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图解】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