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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4-11-12
标  题: 关于加快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1-12
主 题 词:

关于加快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15:01    来源: 区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盐湖区失业保险各参保单位: 

  今年我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资金发放方式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延续企业确认模式。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经初审,我中心已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推送至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且已通过短信提醒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在网上经办平台“稳岗返还确认”模块确认申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确认,视同企业放弃。因此,提醒各参保单位及时开通网上经办平台并确认申领。

  确认申领办法:登录网上经办服务平台:

  ( https://sbwx.rst.shanxi.gov.cn:8007/sxqyy/index_new.jsp) 一全省失业保险一稳岗返还确认一申领年度2024一查询核对各项信息无误一是否领取(选择确认领取或拒绝领取)一保存。

  温馨提示:单位未开通网上经办平台的,需注册开通后才能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359-8820898

运城市盐湖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