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试点方案》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4〕38号
发布日期:2024-10-08 16:5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区发改局、区工科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区融媒体中心:
《运城市盐湖区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试点方案》已经盐湖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盐湖区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试点方案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编制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运城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退“后二十”三十条工作措施》和《运城市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结合盐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相结合,根据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持续提升新能源车保有量占比,走好走实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力争重点行业企业2024年清洁运输比例达到60%,2025年达到80%,逐步实现用车清洁化,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具体举措
(一)推动中长距离“公转铁”。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按照“应转尽转”的原则,原则上500公里以上中长距离物料运输都要通过铁路运输,大幅提高物料跨省及省内中长距离铁路运输占比。精准补齐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提升“门到门”服务质量。
(二)鼓励采用廊道皮带运输。针对廊道皮带运输环境影响小、运输效率高、运输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鼓励条件允许的工业企业采用长距离、中距离或短距离的廊道皮带运输,为工业企业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三)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以火电、有色(铝工业)和建材(水泥)行业为重点,督促自有车辆的工业企业进行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含电动、天然气、氢能、甲醇汽车),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一大批清洁运输企业;倡导用车企业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合作协议,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60%。落实企业清洁运输的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整体清洁运输水平,相关企业做出清洁运输承诺。
(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采取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要把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的替代情况作为企业参与绩效评级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运输车辆,2024-2025年“秋冬防”开始后不得进入中心城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想方设法推动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人抓、有成效。
(二)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带头示范效应。选取经济实力强、环保意识领先的企业为试点,引导企业算好经济、时间和信用“三笔账”。通过清晰、有说服力的经济数据和切合实际的政策导向,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迅速启动替代工作,做到能换尽换。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展览展销、试驾体验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清洁运输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作用。盐湖融媒要加强对清洁运输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清洁运输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文件由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