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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18 16:08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运城市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运盐安办请〔2024〕10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分析和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规定依法处理。
三、请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