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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标  题: 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移交三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违法案件线索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主 题 词:

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移交三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违法案件线索

发布日期:2024-08-30 11:32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在“听民意,办实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三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线索向市局综合执法队进行了移交,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在盐湖区南城军峰电动车经销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店内销售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774Z),存在脚踏骑行板被塑料壳包裹和违规增加后靠背的问题。

  在盐湖区东城新区少华电动车经销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店内销售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3142Z),存在充电器无3C认证标志、电动车未安装脚踏、外加靠椅、车辆实际与合格证不符等问题。

  在盐湖区北城街道小勇电动车经营部,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店内销售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9018Z),存在鞍座超长等问题。

  上述电动自行车均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难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盐湖区市场监管局遂依据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天向市局综合执法队进行了移交,根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要求,由其对该违法案件线索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自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听民意 办实事”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安排,组织执法人员针对辖区销售企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开展集中检查,认真核实车辆与产品合格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严查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向市局移交违法案件线索8起,已结案5起,罚没款2.2万元。

  下一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组装锂电池的小作坊进行排查,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市局执法队,严查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力争把这一民生实事办得让群众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