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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届“天花板”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喜提“YYDS”锦旗
发布日期:2024-08-27 09:43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8月20日,当事人杨某与母亲王某某为案件办理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范彩霞送上一面锦旗,“YYDS”的字眼格外引人注目。
2023年8月2日,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着杨某行驶过程中,与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的陈某迎面发生碰撞,致使杨某受伤。经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负次要责任,杨某无责任。王某某受伤住院治疗34天后出院,后就赔偿事宜与车主协商未果,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经法援中心审核,16岁的杨某作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符合援助条件,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范彩霞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杨某和王某某积极沟通整理收集证据,根据相关法律适用,为杨某申请鉴定,主张相应损失赔偿共计38890.58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向杨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
为了感谢办案人员的辛勤付出,杨某精心设计了印有“YYDS”的“花式锦旗”送给援助中心。“YYDS”即为“永远的神”,新环境中的年轻人用属于这个时代的独特语言,简明有力地为法律援助献上了自己最高级别的赞许,也是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急人民所急,为人民所需,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下,保障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又一生动写照。中心将继续坚持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为推进盐湖区的法治建设及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显著的贡献,做人民群众“永远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