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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22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外包项目“5·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8-22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外包项目“5·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22 10:15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盐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外包项目“5·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运盐安办请〔2024〕7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分析和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规定依法处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及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