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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21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1 09:04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区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进行公示。

  附件:运城市盐湖区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xlsx

  运城市盐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