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及救助公示
|
盐湖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困难群众8月医疗救助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5 18:04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晋政办发〔2022〕74号《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运医保发〔2022〕35号《转发关于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街道社区居委会)会议研究并公示、乡(镇、办)审核、医保部门审批的救助程序。本月对盐湖区10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给予医疗救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盐湖区医疗保障局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邮寄或直接送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盐湖区行政办公中心四楼404室(池神庙对面)
电话:0359—5738093
邮政编码:044000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