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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2 10:56 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卫巧莲 身份证号:14270119******0025
被继承人:张八 身份证号:14270119******0013
宅基地使用证:运政宅( 87)字第2668271号
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运市字第01319440号
房屋所有权坐落: 北城办西留村第三居民组西巷18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N17、N18、N19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359-2022005
盐湖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7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