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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商务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4-07-10 17:31 来源: 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机构名称:运城市盐湖区商务局
单位负责人:赵艳芳
办公电话:0359-2069995
邮政编码:044000
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市府街30号(盐湖区政府大院西楼5层)
第一条 根据市委《关于盐湖区有关党政机构优化设置的通知》(运发〔2022〕19号)、市委编委《关于盐湖区有关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运编发〔2022〕9号)、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县级商务局承担开发区管理职责情况的函》(运编办函字〔2022〕1号)和《关于健全完善市县贸促会职责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运编发〔2023〕11号)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运城市盐湖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区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全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主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八)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九)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以及变更事项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捐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捐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负责牵头拟定省级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重大体制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申报工作。研究拟定开发区整合、改制、设立、升级、扩区和考核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具体指导推动省级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和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组织对省级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年度综合考核。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开发区招商引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盐湖区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促进外来投资工作。
(十六)承办市贸促会安排的有关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联络、协调工作,配合市贸促会组织当地企业、团体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博览会及经贸交流等活动。
(十七)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转变商务管理职能,强化商务发展规划、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职能,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商务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