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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4〕28号
发布日期:2024-07-10 11:03 来源: 区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2024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影响中心城区建成区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空气质量好转,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因地制宜,分步施策,加快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盐湖经济社会全方位、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搬迁企业范围
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涉及化工、包装印刷、家俱建材等行业的污染企业10家(具体名单见附表)。
三、实施步骤
坚持整体规划、先易后难、着眼长远、分步实施原则,有序推进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盐湖区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领导组,统筹搬迁工作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李雪琴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杨 耕 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海滨 区工科局局长
成 员:解治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景红彩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局长
高 超 区发改局局长
李致峰 区财政局局长
徐志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波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宣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天鹏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
杨世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红军 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副局长
王 勇 国网运城盐湖供电公司经理
刘睿鹏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关红艳 区工科局副局长
王鹏飞 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 峰 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郝 彪 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春晖 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孔繁荣 安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海滨兼任,负责搬迁日常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359-2278287
邮 箱:yhjm211@163.com
五、职责分工
区工科局:负责对污染企业做好搬迁及产业政策宣传,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和创新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负责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搬迁企业下达法律文书,履行环保执法职能,督促企业按时限完成搬迁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督促搬迁企业投资项目的报批、落地、开工、建设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搬迁企业征用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园区做好搬迁企业新址规划建设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企业停产或搬迁期间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负责搬迁企业入园各种审批事项办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搬迁企业证照的变更、吊销。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搬迁企业入园的承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企业搬迁补贴资金审核发放。
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负责搬迁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对搬迁企业合理制定电力调度方案,确保企业搬迁新址后正常供电。
各有关办事处: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按时限完成辖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搬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全程参与,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依法履职,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一线”工作法,搞好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的问题,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管。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领导组定期对搬迁工作所涉及单位履行职责、项目推进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退城入园的企业,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切实督促环保、供电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搬迁工作有效推进。
(四)稳妥推进,确保稳定。搬迁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任务艰巨,矛盾复杂,必须谨慎实施、稳妥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预案,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公安部门要对阻扰、干扰搬迁工作的人和事,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为搬迁工作排忧清障。各办事处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搬迁工作平稳有序。
本文件由区工科局负责解读。
附: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