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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4-06-19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6-19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16:05    来源: 区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并公布参加就业见习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

  认定条件:

  1、在盐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2、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须同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以及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

  二、就业见习人员:

  见习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中职毕业生

  (三)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

  三、申报方式: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页下方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在个人服务中点击就业人员在线办理,即可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进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就业见习人员申报。见习单位填写《运城市盐湖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四、就业见习时间:

  3-12个月

  五、征集时间:

  2024年06月20日---0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盐湖区中银大道473号盐湖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9-6385015

  联系人:吴丹 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