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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3 10:11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6号)文件要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评审。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景鹏凯

  电  话:0359-2022173

  邮  箱:yhnwxmb@126.com

  附件: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docx

  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