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3 10:11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6号)文件要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评审。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景鹏凯
电 话:0359-2022173
邮 箱:yhnwxmb@126.com
附件:盐湖区陶村镇翟曹等2村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docx
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