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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运城市盐湖区念若日用杂品超市等10户市场主体确认住所(经营场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10:2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经核查,下列企业(含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详细名单附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下列企业于2024年5月30日前主动联系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住所(经营场所)或到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予以立案查处。
特此通知
附:登记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信和名都东门40-49号门面房10户经营主体名单.xls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