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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5-07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城街道办事处江南商务写字楼 “3•5”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07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城街道办事处江南商务写字楼 “3•5”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5-07 09:40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盐湖区中城街道江南商务写字楼“3·5”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运盐安办请〔2024〕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湖区中城街道江南商务写字楼“3·5”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分析。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防范措施,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