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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4-24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涑水河达标攻坚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4-24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涑水河达标攻坚落实方案》的通知

运盐环委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4-24 11:1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沿河沿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了《盐湖区涑水河达标攻坚落实方案》,请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盐湖区涑水河达标攻坚落实方案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4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3〕17号)文件要求和4月8日运城市人民政府“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题会议精神,结合《运城市盐湖区“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一泓清水入黄河”誓师大会及市委黄河流域生态和文物保护专题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统一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区级抓总、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山西的殷切期盼。

  (二)工作目标

  2024年是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的关键攻坚期,为改善我区水环境的整体质量,必须坚持协同合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聚焦包括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在内的十五项重点工程。为完成2024年4月8日市政府“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题会议上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程顺利且高效推进,需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确保2024年6月底前涑水河曾家营断面的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二、重点工程

  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落实4月8日市政府“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题会议要求,突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聚焦涑水河流域重点问题,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

  (一)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2024年6月底前完成调试并运行。

  责任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二)盐湖区涑水河片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2024年12月底完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三)按照市政府要求,西塬湖排水应急处理工程尽快落地启动,西塬湖排水应急处理工程未完成前不得向姚暹渠提排不达标污水。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四)对盐湖区境内八一水库、安邑水库加强巡查监管,严禁超标水体进入姚暹渠。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五)对涑水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直排河道,4月18日前完成排查建档。

  责任单位:泓芝驿乡、北相镇、冯村乡、王范乡人民政府

  (六)对姚暹渠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直排河道,4月18日前完成排查建档。

  责任单位:龙居镇、金井乡人民政府,安邑街道、西城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扎实开展涉水企业污水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违规排放污水行为、污水排放是否达标、污染因子是否超标、环保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等方面的行为,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行政审批工业废水“零排放”57家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严禁废水外排,所有零排放企业需建成雨污收集池,全部充分利用,对没有收集池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零排放企业异常排放进行调度。允许进入管网的13家排水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加强汛期应急处置。统筹做好汛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汛期前全面实施管网清淤、清空积存污水,加强城市缓洪池泵站、排水泵站管理,加大汛期雨水收集能力,因地制宜实施调蓄池建设,充分发挥进水调节池调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汛期雨水携带生活污水、企业污水直排入河,降低汛期污染强度。

  责任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加强农村雨污处理。盐湖区涑水河姚暹渠及其2公里范围内直排入河农村雨水排污口,要因地制宜,利用低洼地、池塘或在入河前建设初期雨污水收集池,截蓄初期雨水,雨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责任单位:沿河沿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加大巡河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区域内河渠环境卫生全面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沿涑水河、姚暹渠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清违建、清树木、清垃圾、清淤泥和畅通河道为主要内容的“四清一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推进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零”工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沿河沿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一)强化养殖污染防治。依法依规清理河道、流域附近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设施,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养殖户粪污贮存,鼓励采用截污建池等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二)加强河道清淤工作。2024年4月底之前全面进行一次姚暹渠段河道清理淤泥、垃圾清理工作,科学规划,规范作业,不得因清淤作业导致曾家营断面水质超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十三)加强排污口排查监测。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等工作方式,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切实摸清排污口底数,对新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全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十四)建立巡查巡河机制。每2公里明确主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排查沿线涉水企业,对排水企业及零排水企业水质进行监督监测。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盐湖高新区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全面压实责任。各项工作成立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实施项目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完成。

  

  联系人:董明喆    

  电  话:18935097775

  邮  箱:yhfj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