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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发布日期:2024-04-18 15:05 来源: 区农经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组织实施好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为更多小农户提供服务,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3〕18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发〔2023〕116号)等文件要求,拟在盐湖区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面向盐湖区公开选择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及资格:
1、在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设有接待区,各项制度健全;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托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通过评审的服务组织,接受托管工作要求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定。
6、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资料:
1、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具清单。
2、承担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报名申请书。
三、报名地点:
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西楼四楼418室)
联 系 人:卫武军 许建波
联系电话:2278281 1340359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