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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商务局关于申报盐湖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 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09:04    来源: 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商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2023〕65号)、《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商消费〔2023〕264号)的工作安排,在全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家居惠民”为主题,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消费为重点,盐湖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助力生活品质改善,有利于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经济恢复。

  二、主要内容

  以“遇见运城享购盐湖”活动为主线,“家居惠民专项活动”为主题。

  三、申报企业

  盐湖区2024年在库限上家电销售企业;2024年准入限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销售企业,以统计局核验为准。  

  四、活动内容

  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机会,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立减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家电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五、参与要求

  1.参与活动企业应严格按照参与政策实施,主动上报活动方案、产品价格、备货数量等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营销宣传、资料上传和数据整理;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违反承诺事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参与活动企业应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3.参与活动企业应具备补贴活动参与支付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对接完成后方可参与活动。

  4.参与活动企业对享受家居惠民补贴的所有交易能够以本企业名义收银并开具发票。

  5.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优先参与本次专项活动。

  六、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

  2.参与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若设立直营门店,则提供门店目录(附件4)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

  7.企业参加补贴活动的风险防范方案(方案需包括以下要素:客服投诉处置措施、防范骗补套补措施、换退货承诺政策、售后服务政策等)。

  8.企业配套促销优惠活动方案。

  9.与支付服务机构对接相关资料。

  (二)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资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商务局,全套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同步报送。

  2.名单确定。区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本次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七、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联系电话:0359-2069922   联系人:吕栓萍

  邮    箱:yhswscg0210@163.com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30号

  特此公告

  附  件 :申报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参与企业公告附件1-6.docx

                                                运城市盐湖区商务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