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专题聚焦>促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监管标准和规则

区教育局召开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会议

发布日期:2024-03-13 17:44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3月12日,区教育局召开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会议,会议就东康一中初中部违规招生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杰妮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各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参加会议。

  王杰妮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区教育系统信访举报案件,指出部分民办学校办学失范的问题仍未根绝,一是乱招生的行为仍有发生,二是乱收费行为仍然存在,三是质不优问题仍较突出。

  王杰妮强调,各民办学校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匡正办学方向,坚定不移优化学校管理,坚定不移提高办学质量,坚定不移守住安全、招生、收费及质量底线。要认清形势、把握趋势、严明规矩、行为守正,全面规范办学行为,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做到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安全办学。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志敏宣读《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对东康一中初中部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学校(园)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全区中小学(园)招生秩序。

  就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维俊强调,各民办学校、职业学校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整改违规补课招生、违规注册学籍、违规组织学生提前实习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全区民办教育事业优质规范化发展。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杨建军宣读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着重解读了《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民办教育类、职业教育类违法行为及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