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4-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湖区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运盐政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湖区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16:31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盐湖区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湖区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盐湖区开展撂荒耕地

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3〕27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运农组办发〔2023〕24号)精神,为科学有效推动我区撂荒耕地核实整治工作,保证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提升产能为重点,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切实做好撂荒耕地核实和整治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村级主体。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村集体发包方职责,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撂荒耕地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四至、面积、类型等信息。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计划。

  (四)坚持有力有效。各乡镇办要在限定时间内,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确保撂荒耕地动态清零,逐步建立撂荒耕地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各乡镇办、村要以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为基础,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于2023年11月5日前高质量完成2.63万亩撂荒耕地、2869个图斑的实地核查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核实,摸清底数。各乡镇办要根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利用好“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建立好摸排台账,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分类指导,综合整治。对已核实的撂荒耕地,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推动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工作安排

  (一)培训操作阶段(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对全区各乡镇办、村的工作人员进行“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使用流程培训,并完成所有相关人员的注册、身份开通等工作,确保各乡镇办、村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农事直通”的操作步骤,为后期开展撂荒耕地核实整治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核实整治阶段(2023年10月21日—11月5日)

  各乡镇办根据图斑逐一调查核实,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将撂荒耕地的核实用途、撂荒原因、撂荒时长、核实照片等资料上传至系统平台。核实一块,整治一块,销号一块,确保高质量完成撂荒耕地核实整治,实现全区撂荒耕地动态清零。

  (三)总结核查阶段(2023年11月5日-11月15日)

  各乡镇办在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要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核实整治结果进行“回头看”,做到核实精准无误,整治科学有效。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办撂荒耕地核实整治工作进行核查。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林业、交通及各乡镇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开展本辖区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核实结果于11月5日前完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线上转发、入户摸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三)强化督促检查。成立区级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办、村督促撂荒耕地核实整治工作,掌握各村撂荒耕地摸排整治进展情况,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村要进行全区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办、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要结合整治工作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联系人:季新院

  联系电话:13903591634

  邮    箱:13903591634@163.com

  附件:

  1、盐湖区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2、盐湖区疑似撂荒图斑统计表 盐湖区疑似撂荒图斑统计表

 

附件1

盐湖区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盐湖区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为坚决防止耕地撂荒,确保应种尽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现决定成立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学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裴军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革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致峰  区财政局局长

  吴英杰  区林业局局长

  徐志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永胜   区水务局局长

  邵红福   区交通局局长

  张  波   区住建局局长

  许俊霞  区民政局局长

  何文龙  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崔  强  运城恒舜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永强  区文旅投公司董事长

  樊春云  席张乡书记

  赵丛娜  北相镇镇长

  谢  峰  西城办主任

  王春晖  北城办主任

  郝  彪  南城办主任

  孔繁荣  安邑办主任

  高  峰  姚孟办负责人

  张  岩  大渠办主任

  靳  飞  金井乡乡长

  陈  鹏  上王乡乡长

  陈苏玉  王范乡乡长

  王海科  冯村乡乡长

  李瑞生  上郭乡乡长

  武晓鹏  解州镇镇长

  薛世鹏  东郭镇镇长

  李明晖  陶村镇镇长

  郭庆庆  龙居镇镇长

  李  润  三路里镇镇长

  李  娟  泓芝驿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革胜同志兼任。

附件2

  盐湖区疑似撂荒图斑统计表

  

 

  序号

  

 

  区 域

  

 

  图斑总数

  

 

  备注

  

 

  1

  

 

  北城街道办

  

 

  37

  

 

  

 

  2

  

 

  大渠街道办

  

 

  75

  

 

  

 

  3

  

 

  姚孟街道办

  

 

  230

  

 

  

 

  4

  

 

  南城街道办

  

 

  73

  

 

  

 

  5

  

 

  东城街道办

  

 

  6

  

 

  

 

  6

  

 

  西城街道办

  

 

  30

  

 

  

 

  7

  

 

  安邑街道办

  

 

  496

  

 

  

 

  8

  

 

  泓芝驿镇

  

 

  56

  

 

  

 

  9

  

 

  陶村镇

  

 

  200

  

 

  

 

  10

  

 

  龙居镇

  

 

  176

  

 

  

 

  11

  

 

  三路里镇

  

 

  52

  

 

  

 

  12

  

 

  解州镇

  

 

  372

  

 

  

 

  13

  

 

  东郭镇

  

 

  117

  

 

  

 

  14

  

 

  北相镇

  

 

  264

  

 

  

 

  15

  

 

  冯村乡

  

 

  57

  

 

  

 

  16

  

 

  上郭乡

  

 

  201

  

 

  

 

  17

  

 

  席张乡

  

 

  141

  

 

  

 

  18

  

 

  上王乡

  

 

  89

  

 

  

 

  19

  

 

  王范乡

  

 

  104

  

 

  

 

  20

  

 

  金井乡

  

 

  93

  

 

  

 

  合计

  

 

  

 

  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