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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盐湖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17:0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5〕7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和保护工作,为弘扬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盐湖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附件
盐湖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10项)
一、传统美术
盐湖剪纸(惠芳剪纸)
盐湖剪纸(天麒剪纸)
二、传统技艺
吕芬苗纯手工千层底布鞋制作
圡夫子墙泥制作技艺
寻香坊手工香囊制作技艺
古陶瓷修复
解州桂香扯面
柴火酵面花馍制作技艺
三、传统医药
盛义堂银质针疗法
陈氏追风舒筋膏药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