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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10:55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中心小学、区直校(园)、民办校:

  2023年11月13日,河南省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件,造成1死5伤;11月16日6时50分左右,我省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公司地面联建楼发生火灾事故,致26人遇难。为深入贯彻运城市、区两级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运教安〔2023〕20号)文件精神,推进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夯实校园安全基础,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立即组织开展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唐登杰书记、金湘军省长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按照运城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和区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五种心理”,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细致掌握安全底数,再次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推进校园标准化管理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按照《运城市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运教安〔2023〕20号)和《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运教安〔2021〕67号)中明确的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事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一)日常管理。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属于火灾高危场所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建筑防火及装饰装修。检查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情况,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的情况等。

  (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定期做到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是否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四)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形;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五)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存在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情形;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的情形。

  (六)用火用电用气。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和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情况;厨房应独立设置,是否与其他场所采取有效防火分隔;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是否符合要求。

  (七)应急建设。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是否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是否达到“三知四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11月24日前)。各学校(园)要进行自查,全面掌握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用电线路、燃气设施设备、变压器等的安全底数,掌握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心理问题和不良倾向的学生底数,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建立“三清单”台账,实施必要的防护措施,实行闭环管理,直至清零销号。

  (二)督导检查(11月27日-12月8日)。各中心小学要对辖区学校及民办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督导,对重大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区教育局对区直学校(园)、民办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各中心校辖区学校进行抽查。

  (三)总结提升(12月25日前)。各学校(园)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事故研判,补齐工作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的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园)高度重视,校(园)长要亲自挂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中心任务与安全稳定前提条件的关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健康。

  (二)严肃追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督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对逾期未整改的,以及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明知(应该知道)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信息报告。各校(园)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能力范围之外的困难要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事件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1周内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各学校(园)请于11月28日前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见附件)。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 1.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台账.docx

              2.校园重大安全检查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