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盐湖区姚孟街道绿地城际空间站 “9•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1-10 09:43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盐湖区姚孟街道绿地城际空间站“9·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运盐安办请〔2023〕12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湖区姚孟街道绿地城际空间站“9·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分析。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规定依法处理。
三、请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