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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24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烧”管控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1-24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烧”管控措施的通知

运盐环委办函〔2023〕66号

发布日期:2023-11-24 18:5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进入秋冬防以来,我区“三烧”问题频发、多发,卫星遥感监测、高空视频以及专家组巡查多次发现我区“三烧”问题,严重影响盐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11月1日区政府召开的盐湖区秋冬防攻坚推进会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要牢牢把握会议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守岗履职尽责,把“三烧”问题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一、全面加强管控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对“三烧”问题检查情况在工作群进行日报,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严格巡查,严防死守,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要道,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早发现、早处置。要着力加强村内、村边、路边排查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提升宣传质效

  “三烧”问题影响环境质量,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悬挂“三烧”公告、宣传横幅、广播、大喇叭以及微信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路径、不间断开展禁烧宣传。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范围,每个村张贴公告不少于20份,大喇叭宣传每天从早上8点至晚8点每小时一次。广泛宣传国家关于禁烧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群众提高对焚烧垃圾、秸秆、落叶危害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消除侥幸心理,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对于发现的“三烧”问题,严格按照《运城市禁烧、禁煤量化问责办法的通知》(运环委发〔2021〕6号)规定进行问责,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日常监管问责。自2023年11月3日起,通过卫星遥感监测、高空视频以及专家组巡查发现的“三烧”问题,第一次由所属乡镇(街道)在“盐湖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调度群”内作情况说明,第二次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作书面检查,五次以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严肃处理。

                                     运城市盐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