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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0-25
标  题: 历时三个月盐湖区司法局一举化解两起行政复议案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25
主 题 词:

历时三个月盐湖区司法局一举化解两起行政复议案件

发布日期:2023-10-25 09:16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日,盐湖区司法局历时三个月,成功化解两起相互关联、案情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

      7月3日,盐湖区司法局接连收到两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经调查了解,这两起案件实则为同一件事件引发的争议。看似是对行政执法单位“不作为”不满,实则是个人与个人、组织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双方各有“目的”。要想尽快解决这两起纠纷,必须理清他们的关系,逐个击破。

案件经过

      2023年5月22日下午,东城街道某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某某与业委会其他人员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搬腾物业办公用品,保安樊某某过来进行阻挡,双方发生争执推搡,在推搡过程中王某某造成樊某某受伤,经医院诊断,樊某某右侧三根肋骨骨折。5月24日,樊某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审理查明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书向双方送达。樊某某不服该决定,拒绝签字确认并向盐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并依法重新处理。物业方面认为“业委会多次冲击物业办公室,不仅造成了设备损坏,还干扰了物业的正常运转”,物业也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经审理查明作出了终止调查决定。物业不服该决定,也向盐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并依法重新处理。

案件调查情况

       本案中,王某某对樊某某的伤情并不认可,表示让樊某某走法律程序,判多少他赔多少。而樊某某则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终止调查决定,没有处理王某某不合法,要求王某某赔偿自己各项损失20万元。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王某某作为“业委会主任”以物业根本不会管理小区,居民对物业的工作极为不满,多次与小区和社区协商未果为由,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搬东西;樊某某表示,居民还是支持物业工作的,都是业委会从中作梗。双方各执一词,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阻碍。

      考虑到案件很可能转化为恶性社会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盐湖区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行政复议工作调查小组,明确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工作思路。

      理清思路后,行政复议工作调查小组立刻行动起来,20余次碰壁仍坚持上门沟通。经过多次努力和坚持不懈的调解和解工作,达成王某某赔偿樊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的和解、物业与业委会的一致,双方均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两起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在这两起案件中,盐湖区司法局本着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主动积极作为,采取调解和解优先的工作方式,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避免矛盾升级不可遏制,妥善解决了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