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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盐湖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15:4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发【2023】3号)文件精神,《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定稷麓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晨光半月刊》社址2处盐湖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保护和管理的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及时完善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措施,加强全区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与教育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附件:运城市盐湖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运城市盐湖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
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