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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发布日期:2023-09-26 16:0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14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罐头、水产制品、饼干、豆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16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42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山西荣河壹加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关铝花园分公司销售的姜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2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合格样品142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100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量指标、生物毒素等6项指标。
2.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重金属、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分子生物、非食用物质等6项指标。
3.方便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重金属等3项指标。
4.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2项指标。
5.饮料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质量指标、污染物、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其他等6项指标。
6.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等2项指标。
7.酒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8.粮食加工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污染物等2项指标。
9.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2项指标。
10.水产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2项指标。
11.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2.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3.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4.蔬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5.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16.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微生物及分子生物等2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