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1 17:46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现对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请联系盐湖区文物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359-6300677。
盐湖区文物保护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