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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8期)
发布日期:2023-09-18 10:1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30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蛋制品、糕点、罐头、乳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合格样品292批次。
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为运城市盐湖区西城郑涛蔬菜店销售的姜中噻虫嗪超标,其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帅帅鲜菜粮油店销售的辣椒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方橙式生鲜水果店销售的梨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其检出值为0.2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芳芳副食店 销售的油桃中克百威超标,其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萌萌水果店销售的橙子中丙溴磷超标,其检出值为0.3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四季青水果店销售的橘子中丙溴磷超标,其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德逸客生活超市销售的豆王(菜豆)中噻虫胺超标,其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田野亿佳鲜果店销售的桃中敌敌畏超标,其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山西博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超标,其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邵婷鲜果店销售的橘子中丙溴磷超标,其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2.蔬菜制品1批次,为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庆敏粮油蔬菜店销售的苤蓝中苯甲酸超标,其检出值为1.49g/kg,标准规定为1.0g/kg。
合格样品292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180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60项指标。
2.蛋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3.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等7项指标。
4.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等8项指标。
5.乳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6.水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指标等5项指标。
7.调味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真菌毒素等19项指标。
8.饮料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指标等15项指标。
9.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11.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等5项指标。
12.豆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等7项指标。
13.方便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真菌毒素等10项指标。
14.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8项指标。
15.酒类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指标等7项指标。
16.冷冻饮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17.粮食加工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真菌毒素等7项指标。
18.肉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19.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6项指标。
2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5项指标。
21.蔬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22.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真菌毒素等7项指标。
23.水产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24.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25.糖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敌敌畏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敌敌畏在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敌敌畏挥发性强,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易于通过呼吸道或皮肤进入动物或人体内。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噻虫嗪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噻虫胺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菜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油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能抑制昆虫神经轴突部位的传导,对昆虫具有趋避、击倒及毒杀的作用,杀虫普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如果人体接触量大会引起头疼、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晕厥等现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很多菜农认为增加农药用量就能提高农药的防效,因此就不按照农药的说明书,随意加大农药数量和用药次数。个别农户为了提高产量和质量,大量使用违规农药,而且不管害虫的数量,均采用灌根防治,这样就增大了农药的使用量同时也加大残留量。
苯甲酸常作为防腐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苯甲酸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在世界各国均被广泛使用,当食品中少量添加苯甲酸时,对人体毒害较小。经常食用苯甲酸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酱腌菜最大限量为1.0g/kg。
苯甲酸超标原因可能为:一是企业为了使产品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或延长保质期,故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是对标准和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掌握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三是产品加工过程中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