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经中心:“四位一体”纠纷调处机制为乡村治理和平安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3-09-13 15:32 来源: 区经管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这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指明了方向。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等因素叠加,农民对土地权属以及因土地权属带来其他权益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上升趋势。
区农经中心通过构建“村协商、乡调解、区仲裁、法院判决”四位一体纠纷调处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打开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效渠道,成为推进乡村治理和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今年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27起,其中村级协商15起,乡级调解6起,区级仲裁3起,法院判决3起,已化解26起,化解率达96%。
下一步,区农经中心将继续围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土地仲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完善纠纷调处细节,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确保调解仲裁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