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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16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盐湖区中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10” 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8-16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盐湖区中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10” 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8-16 09:04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盐湖区中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10”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运盐安办请〔2023〕3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分析和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此次事故,暴露出危险品运输企业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暴露出货运场站管理形同虚设,危化品运输车辆随意出入、疏于管理的问题;暴露出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不深入、不认真、不仔细,不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整改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制度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一)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教育培训,督促监督危险货物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交运发〔2020〕11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介质不符的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部门间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严防危险品谎报、瞒报、匿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行为。要对全区范围货运场站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改变场站用途等各类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安委办要加强统筹指导,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一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让群众知道一旦遇到事故,不贸然进入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二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移动终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渠道,持续推进安全文化传播,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加快形成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氛围;三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村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特此批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