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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4 09:07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运城市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防止暑期成为第三个学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快乐的假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禁无资质办学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培训。(家长可通过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证照齐全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

  二、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在居民楼、酒店、商务楼、出租房屋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研学、夏令营、托管班、教育咨询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经营范围培训、违规倾销课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恶意涨价;严禁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培训机构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要做好培训材料审核,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完善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五、联合执法工作组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在依法整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继续经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拒绝、阻挠或暴力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违规培训行为,发现线索积极举报。

  学科类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0359-5738018

  科技类投诉咨询电话:工科局0359-2278258

  艺术类投诉咨询电话:文旅局0359-8820126

  体育类投诉咨询电话:体育中心0359-2502677

  消协投诉电话:12315

运城市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